为切实加强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,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企业面,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,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广东省劳动关系“和谐同行”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《广东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精神,3月28日下午,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,河源市鲲鹏职业培训学校承办组织召开“河源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动员培训会”。
本次培训采取主会场现场培训、各县区线上点击观看的方式进行授课,线上线下参训人员约170人。我局邀请了市法学会理事、高校教师、副教授徐微老师进行授课,徐微老师结合具体案例就劳动合同管理常见问题、劳动争议热点处理、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,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,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,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,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对“劳动关系协调员”这一职业技能类别内容和重要性的了解,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。
下来,我市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作用,主动服务、加强指导,动员符合《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报名条件的人员继续参加持证培训,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企业面。通过建设一支既有劳动法律知识储备、又有协调化解纠纷能力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,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在法律法规宣传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、服务和引导劳动者正确维权等方面作用,让“劳动关系协调员”这个“小身份”,充当好劳资双方的“润滑剂”,发挥好劳资冲突的“解压阀”作用,搭建职工与企业的“连心桥”,让职工心声“有出口”,诉求及时得到响应,切实提升纠纷化解效率,以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“稳定剂”。
什么是劳动关系协调员?
劳动关系协调员(职业代码:4-07-03-02)是指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、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、劳动合同管理、参与集体协商、劳企沟通、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。
考试合格,可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《劳动关系协调员》证书(全国通用、无需年检)。证书可登录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(zscx.osta.org.cn)查询,不受地域限制,终身可用。
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享受哪些补贴?
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,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,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: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: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提升补贴现行补贴标准:取得四至一级等级证书的,分别按照1500元、2000元、2500元、3000元/人的标准给予补贴。
咨询电话:0762-3698990。